阳泉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三章 立法准备/第一节 立法计划和立法项目库第五十五条已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法规名称及需要解释的具体条款;(二)主要争议内容及理由;(三)提议人名称、日期。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