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三章 立法准备/第一节 立法计划和立法项目库第五十四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解释要求。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