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三章 立法准备/第一节 立法计划和立法项目库第五十六条已修改法规解释要求应当由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查,认为有必要解释的,应当拟订解释草案,经主任会议研究后,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