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电梯安全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五条已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电梯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核实事故情况,并向本级人民政府、上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依法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地方法规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