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服从城市黄线管理的义务,对违反城市黄线管理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制止和举报。

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