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城市黄线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有效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城市黄线范围内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要求建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责令恢复原状或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