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城市黄线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有效违反本办法规定,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者影响其安全和正常运转的,由有关行政机关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