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第五条已修改政府规章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备案报告;(二)政府令;(三)政府规章文本和说明;(四)修改或者废止政府规章的决定、说明和所根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条文等。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30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