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水户提供虚假资料的,由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