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章 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和保护第二十八条有效排水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标、委托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维护运营单位对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维护运营。地方法规 ·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