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已修改

市、县(市)区爱卫会由本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人民团体及有关单位组成,实行成员部门分工负责制。下列成员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负责贯彻实施卫生和计生相关规划,开展除害防病技术指导和卫生科学知识普及教育;监督监测生活饮用水卫生及公共场所卫生;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食品药品监督主管部门负责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农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农村的人、畜禽粪便和其它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防治人畜共患疾病;检验、检疫畜禽及其产品;组织农村灭鼠;

(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环境保护规划,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五)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及风景名胜区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城区环境卫生清扫、公共厕所保洁和建筑垃圾、渣土的清运及监督管理工作;

(六)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及风景名胜区环境卫生设施设置的审批;

(七)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完善卫生设施,开展健康教育;

(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企业劳动条件、工作环境及职业危害防护情况;

(九)水利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

(十)体育、文化主管部门负责体育场所(馆)、文化娱乐场所卫生设施建设和卫生监督管理;

(十一)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爱国卫生科学研究管理、科普知识普及和科技推广指导工作;

(十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旅游景点和旅游风景区的爱国卫生工作;

(十三)财政主管部门负责安排爱国卫生事业经费,监督检查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十四)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负责开展全民健康和社会卫生规范的宣传教育,宣传卫生科学知识及加强舆论监督;

(十五)交通、铁路、公路等部门负责车、车站及其沿线的卫生监督管理、废弃物收集处理、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重大疫情的控制工作;

(十六)公安机关负责查处在爱国卫生工作中发生的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案件。

其他成员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地方法规 ·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