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旅游条例/第四章 经营和安全第二十七条有效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核定经营范围发布广告,保证内容真实、合法。广告中涉及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旅游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旅游线路、项目、时间、价格等服务内容,应当清楚、准确,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