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旅游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发展第十四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实施旅游国际化营销战略,以本地自然、人文、社会等资源为依托,大力发展入境旅游,展现古都风貌和现代都市风情。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与国际旅游组织的合作,举办有国际影响力的旅游交易会和博览会。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