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土林保护管理条例/第二章 保护与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土林管理机构在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时,可以依法查封现场,扣押施工设备、工具、建筑材料。地方法规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