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土林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开发与利用第二十四条有效元谋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元谋土林保护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开发利用规划,报州人民政府备案,并予以公告。地方法规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