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立法条例/第五章 规章的备案审查第四十三条有效地方性法规明确要求自治州人民政府制定配套规章的,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自地方性法规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制定规章。地方性法规对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自治州人民政府未能按时制定配套规章的,应当及时向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6月16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