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送常务委员会备案。

报送备案的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备案报告;

(二)规章正式文本及其说明;

(三)制定规章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依据。

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