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建立全市统一的突发事件应急平台体系,承担突发事件的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综合研判、辅助决策、指挥调度、信息发布、事后评估等功能。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