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三章 取水管理第十六条已废止取用地表水、地下水日取水量在100立方米(含本数)以上、利用地下水制冷制热的,申请取水时须提交水资源论证报告。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