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 安全检查及鉴定第二十七条有效因工程施工原因,导致毗连房屋结构出现安全隐患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申请对毗连房屋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