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参产业发展条例第六条有效市人民政府根据全市人参资源状况划定人参种植重点发展区域,并依托人参种植重点发展区域,培育大型人参企业、人参产业集群,规划建设人参研发、精深加工产业园区、人参专业市场和人参贸易集散中心。人参种植重点发展区域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人参产业发展规划和区位特点建设人参物流中心,建立人参信息服务平台,发展人参电子商务。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