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从事水土保持监测、方案编制、技术评估的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不得伪造数据或者提供虚假报告。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