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二章 规划第十一条有效水土流失调查结果的公告应当包含水土流失面积、侵蚀类型、分布状况、程度、成因、危害及趋势、防治情况及其效益等内容。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