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章 管理和保护第十九条有效市和县(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绿地种类、分布、权属、养护等情况进行定期普查,建立绿化资源档案并及时更新。地方法规 · 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