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八条有效城市建成区内,除绿化用地外的其他空置土地,因特殊情况暂不开发使用的,鼓励土地使用权人进行临时绿化。地方法规 · 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