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畲族文化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措施第二十二条有效畲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应当走进学校、乡村、社区,传播畲族文化。地方法规 ·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