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管理第十九条有效城乡建成区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道路绿化的管理和维护,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县城的管理和维护,其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管理和维护。单位庭院的绿地由权属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居民住宅小区的绿地由物业管理单位或者住户共同管理和维护。地方法规 ·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8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