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第四章 保护措施/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十七条有效城乡规划(建设)、文化(文物)和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古建筑特色工种技术工人培训。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古建筑维护、修缮相关专业,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