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城乡规划(建设)、文化(文物)和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古建筑特色工种技术工人培训。

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古建筑维护、修缮相关专业,培养专业技术人才。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