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

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以捐赠、资助、提供技术服务等方式参与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的保护。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