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城管执法部门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城管执法部门不得下达或者变相下达行政处罚指标,不得损毁、使用、截留、私分罚没财物。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应当上缴国库或者划入财政专户。

地方法规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