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市和区、县(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和投诉电话、信箱和电子邮件地址,依法处理有关生活垃圾管理事项的举报和投诉。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生活垃圾管理的有关规定,有权对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