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第四章 社会预防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公安、教育、文化、卫生计生、工商、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彩票专营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营业场所的管理,定期排查和清除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安全隐患,净化校园及其周边环境。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