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废止物业服务行业组织应当依法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行业行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经营和服务,维护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3年5月20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