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六十二条已修改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业主、物业使用人负责清理。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理的,应当约定清理的费用。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7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