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已废止犬类交易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持有犬只有效检疫、免疫证;(二)犬只应当有笼装或者其他足以防护的措施;(三)在批准的合法经营场所进行交易。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