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股份采取股份证明书的形式。股份证明书是企业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和取得股利的凭证。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