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三条有效在森林防火严管期以及森林高火险期内,因传统民族节日、民俗活动以及庆典活动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明确专人监督实施。地方法规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