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第四条有效对古茶树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应坚持保护优先、科学管理、有序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