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原则。保障公民依法行使民主监督权利,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