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二十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性补贴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发布本地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薪酬指导标准。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