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水族自治县水库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管理第十二条有效水库安全管理和运行实行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库管理单位三级责任制。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库的安全管理和运行负领导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所管辖水库的安全管理和运行负主管责任;水库管理单位对所管理水库的安全管理和运行负直接责任。地方法规 ·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