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第九条已修改夫妻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的,送养的子女数应计入计划生育的子女数。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4年8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