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第八条已修改符合本变通规定生育的子女系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应计入规定允许生育子女数;计划内最后一胎系双胞胎或多胞胎而超过生育规定数的,不视为违反法律法规生育。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4年8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