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已废止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国家颁布的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监理。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