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人才开发促进条例/第四章 人才保障与激励第四十二条有效建立健全人才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建立高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制,维护人才合法权益。人力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征询和回复意见、建议制度,听取用人单位、人才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和建议。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0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