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人才开发促进条例/第四章 人才保障与激励第四十一条有效市、区政府,横琴新区和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建立重要人才特殊保障制度,为在重要科研、产业领域中有引领作用和重大影响力的人才购买养老、医疗等商业保险,提供健康管理等服务。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0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