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支持人才申请专利,促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对推动本市支柱产业发展重要作用的发明专利,政府可以对专利申请费、年费等专利费用给予资助。

依托知识产权法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