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第三章 征地补偿标准第二十三条已废止拆除非农业户及按照本条例采取货币安置的农户的住宅,除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偿外,另按照合法建筑面积给予一定的购房补助。对实行货币安置的农户,还应按农业人口数量增加一定的购房补助。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