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市地下管网条例/第三章 地下管线第二十九条有效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可以通过与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地下管线管理单位协商,创新地下管线共同维护管理模式,提高城市地下管线维护管理水平。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5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