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可以通过与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地下管线管理单位协商,创新地下管线共同维护管理模式,提高城市地下管线维护管理水平。

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