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第二十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编制城乡规划的需要,及时向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提供有关基础资料。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0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